关于“先派送、后付税金”与无法清关包裹费用承担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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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适用情形(任一发生即按本公告处理)

  1. 包裹已被收件签收,但运输方后来以“关税后出账”方式向收件人/发件人出账,且收件人拒付或未响应。

  2. 收件方因无法清关或拒付税金等原因导致包裹被退回发件地。

在上述任一情形发生时,CZL Express 将协助联络并跟进处理事宜。但无论最终处理结果如何,因上述情况产生的相关费用(含但不限于关税、退回运费、关封费、仓储费等)均需由寄件方承担。

二、背景与近期情况

  1. “先派送、后付税金”自 7 月起开始执行。

  2. 我们近期收到若干来自 7 月、8 月货件的反弹账单。账单金额通常不高,多为几十美元,但均在包裹已签收后出账。

  3. 由于账单与系统核对存在滞后,费用往往在事件发生后 1–2 个月反弹至寄件方。

三、寄件方注意事项(强烈建议执行)

  1. 录单时请务必填写收件人邮箱或有效联系方式。

    • 便于承运方或清关代理直接通知收件人支付税金,减少反弹至寄件方的风险。
  2. 提前与收件人沟通税费承担与支付意愿。

    • 确认收件人了解清关可能产生的税金并愿意承担或配合支付。
  3. 优先选择“包税(DDP)”渠道。

    • 若目标国家支持包税渠道,强烈建议使用。包税渠道能明显降低因收件人拒付导致的退货及额外费用风险。
  4. 对无包税渠道的目的国,请卖家充分评估风险并调整价格或运费策略。

CZL Express 将在发生问题时积极协助:与承运人沟通、联系收件人、追踪账单、协助退回流程。但我们无法变更第三方承运商(如 UPS、FedEx、DHL 等)的收费条款与清关规则。因此建议寄件方按上文建议预防为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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