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
现就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自2021年5月1日起,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。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。具体执行时间,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
财政部 税务总局
2021年4月26日
附件下载:
发布日期: 2021年04月28日
原文链接:http://szs.mof.gov.cn/zhengcefabu/202104/t20210428_3694213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