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各位客户:
根据沙特海关的最新规定,自2021年1月13日起,所有发往沙特的公司件(收件方为公司) , 不论申报价值多少,到港后 均需进行正式进口申报。为确保到港后顺利清关,所有收件方为公司的快件出运前需发件人配合提供以下资料:
1.包含详细货物信息的正本发票
2.CR ( Company Registration )号码及复印件
3.AL ( Automatic Authorization Letter’s number )
因单证缺失或不符导致的清关失败, 沙特海关会在-定时间内对快件进行退运处理。
以上请及时通知到相关客户,感谢您的配合。
A/L说明:
鉴于不断有人来问我A/L提供的问题,我们在这里做下统一说明:
A/L= Automatic Authorization Letter’s number, 它是收件人在海关系统(https://signup.fasah.sa/register/#/)在线申请生成的一个编号,并非实质性的文件。
收件人在线申请时需要用到以下信息,且A/L 申请可以设定有效期,有效期内同一个编号可以重复使用于不同票件。
所以,以下通知中提及的“文件非号码”是针对CR,A/L只需要上传A/L Number就可以了,请注意和发件人做好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