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海关政策的新调整
感谢您选择UPS , 作为您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, 关于中国低值快速(C类)货物出口申报的提醒
自2022年7月1日起,在提交出口商品编码相对应的计量单位时,必须精确到第二法定计量单位,例如:
货物类别 | 第一计量 单位 | 第二计量 单位 |
布面料类(如布样、幕布、台球布等) | 米 | 千克 |
衣服类(如连衣裙、T恤等) | 件 | 千克 |
电器设备 | 个 | 千克 |
机器类 | 台 | 千克 |
机器零件类 | 千克 | 个 |
此外,使用第二法定计量单位显示的数量,应与第一法定计量单位显示的数量保持相应的合理性。
若您无法确定适用的第二法定计量单位,请根据商品编码(HS)查询。
低值快速(C类)货物出口申报的条件
为了确保您的低值快速(C类)货物符合海关的出口申报规定,我们在此提醒发件人,如实提供完整、准确的货件申报信息和文件:
发件人应确保其出口货物符合中国海关的低值快速(C类)货物出口申报的条件,即:
货值总价不超过人民币5,000元(不含运费、保险费和其他杂费)且不涉及许可证件管制、无需办理出口退税、无需办理出口收汇
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,发件人提供的出口报关文件还应包含(但不仅限于)以下所列信息和文件:
- 商品名称(中文)、商品编码(HS),及与商品编码相对应的申报要素(含规格、型号、法定计量单位*、成分、品牌、用途等)
- 发件企业完整的中文公司名称
- 发件企业或其经营单位的十位数的海关编码
- 商业发票(准确描述商品名称、原产地、数量、金额等)
- 运单 委托UPS对低值快速(C类)货物
进行出口申报
如需委托UPS对低值快速(C类)货物进行出口申报,请务必注意以下信息:如果您的公司已有出口资质且能提供海关十位数编码,请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站www.singlewindow.cn与UPS签署电子报关委托书,以便UPS为您提供出口申报服务。
为您提供出口申报服务。 若您的公司没有出口资质,无法提供海关十位数编码,您可以选择与有出口资质的代理企业签订代理协议。
相关协议事宜,请联系您的UPS客户经理或UPS客服热线 800 820 8388 / 400 820 8388。 UPS Trade Assist™ 作为高效清关工具,为您带来更安全合规和灵活便捷的清关服务,帮助您应对复杂的全球贸易形势。 在不断变化的商业环境中,UPS始终以客户为中心,为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,携手并肩,不惧改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