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edEx需求附加费延续至11月2日后,中国内地出口费率不变
FedEx中国官网于2026年10月23日更新需求附加费公告:中国内地出口需求附加费自11月2日起继续执行原标准,各目的地费率与10月19日至11月1日相同。本次是原费率适用期的延续,没有上调或下调中国内地出口需求附加费。
上一版费率表列明适用期为2026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;新表从11月2日起接续执行,未列出截止日期。原费率不会在11月1日后自动取消,但也不能将本次延续理解为永久固定费率。美国及波多黎各优先服务仍为13.9元/公斤、经济服务仍为8.4元/公斤,欧洲仍为12.5元/公斤。
有效期延续,原费率不变
旧表的适用期到11月1日,新表从11月2日起接续执行,变化在适用时间,不在中国内地出口费率金额。按同一目的地、同一产品和同一计算重量计费时,需求附加费不会仅因跨过11月2日这个日期而变化。
以20公斤赴美货件为例,优先服务在两个期间的需求附加费均为278元,经济服务均为168元;20公斤赴欧洲货件均为250元。以上仅比较需求附加费,基本运费、燃油费和其他收费仍须分别核对。
新表未列出结束日期,应在后续公告调整前按适用的账户或渠道报价确认费用,不能自行推定延长至某个具体月份。
中国内地出口完整费率
以下只列官方文件中的“Export shipments from Chinese Mainland to”一栏,币种为人民币,单位为元/公斤。其他始发市场、ImportOne进口及第三方付款服务不套用此表。
| 目的地/区域 | 10月19日—11月1日 | 11月2日起 |
|---|---|---|
| 美国及波多黎各 | 优先13.9;经济8.4 | 优先13.9;经济8.4 |
| 加拿大 | 优先13.9;经济8.4 | 优先13.9;经济8.4 |
| 墨西哥 | 优先13.9;经济8.4 | 优先13.9;经济8.4 |
|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(按官方区域清单) | 优先13.9;经济8.4 | 优先13.9;经济8.4 |
| 欧洲(按官方区域清单) | 12.5 | 12.5 |
| 以色列 | 12.5 | 12.5 |
| 澳大利亚、斐济、新西兰 | 3.5 | 3.5 |
| 关岛、日本 | 2.1 | 2.1 |
| 马来西亚 | 1.3 | 1.3 |
| 越南 | 0 | 0 |
| 亚洲其他适用目的地 | 1.3 | 1.3 |
| 印度 | 1.1 | 1.1 |
| 中东/印度次大陆/非洲第1组 | 11.2 | 11.2 |
| 中东/印度次大陆/非洲第2组 | 17.4 | 17.4 |
“亚洲其他适用目的地”须结合官方区域定义及单列目的地判断,不能用亚洲通用费率覆盖日本、越南等单列项目。费率表中的“欧洲”也不等同于欧盟,包含英国、瑞士、挪威等目的地。
中东/印度次大陆/非洲第1组包括阿富汗、巴林、孟加拉国、不丹、埃及、约旦、科威特、吉尔吉斯斯坦、马尔代夫、尼泊尔、阿曼、巴勒斯坦自治地区、沙特阿拉伯、斯里兰卡、阿联酋和乌兹别克斯坦。第2组包括南非、尼日利亚、肯尼亚、巴基斯坦、卡塔尔、哈萨克斯坦等,完整清单见官方PDF第4页。
优先服务、经济服务分别指什么
官方费率表将以下产品列入优先服务:FedEx Envelope、FedEx Pak、International Priority(IP)、International Priority Express(IPE)、International Priority Freight(IPF)、International First(IF)、FedEx 10kg Box、FedEx 25kg Box、International Priority DirectDistribution(IPD)、International Priority DirectDistribution Freight(IDF)及International Connect Plus(FICP)。
经济服务包括International Economy(IE)、International Economy Freight(IEF)、International Economy DirectDistribution(IED)和International Deferred Freight(FDF)。具体产品是否可供所选线路使用,应在寄件时确认。
一票20公斤货件如何估算
假设一票从中国内地发往美国的货件,适用计算重量为20公斤,并按公告标准收取需求附加费:
- 优先服务:20 × 13.9 = 278元。
- 经济服务:20 × 8.4 = 168元。
- 两者的需求附加费相差110元,但这不是两种服务的总运费差价。
同样按20公斤计算,发往欧洲的需求附加费为20 × 12.5 = 250元。
以上金额只演示这一项需求附加费,不含基本运费、燃油附加费、其他操作附加费及目的国税费,也不代表代理渠道的最终报价。官方脚注列有每票最低1.8元的条款,实际适用及账单币种换算以账户报价为准。
新表的适用边界
需求附加费与燃油附加费是不同收费项目。此次公告不能用来判断燃油费率涨跌,燃油费率应另行核对中国始发的现行表。
官方PDF同时列出了中国内地出口、ImportOne进口和Global Third-Party(G3P)服务。以越南为例,中国内地出口至越南一栏仍为0;新表中越南发往中国内地的ImportOne一栏为1.3元/公斤。两个方向不能混用。
FedEx说明,公布金额为指示性金额,可能因客户登记的费率等级或价目表而不同;FedEx可修改费率、期限、适用区域及豁免安排。账户客户可登录FedEx“Rates & Transit Times”查询实际费用,经代理发货则以所选渠道当次确认为准。
11月2日以后发货的卖家,可以先按对应目的地和产品档位核算需求附加费,再核对当日渠道总报价。此次新表延续了中国内地出口费率,没有给出终止日期。
查询入口与信息来源
CZL工具:运费查询 · 附加费查询 · 中国始发燃油附加费对比 · 偏远地址查询。
- FedEx中国需求附加费公告页,页面标注更新日期为2026年10月23日。
- 2026年11月2日起中国内地需求附加费表,出口费率见第1页,服务及适用条款见第3—4页。
- 2026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中国内地需求附加费表,用于本次新旧费率对照。
